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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崔女士遇难题:工商部门要求提供公证而公证处说无法办理,办个销户咋就那么难。
6年前,市民崔女士的父亲在冠县路开了一家百货商店,今年4月,父亲去世了,崔女士想将以父亲名义办理的营业执照注销,再以自己的名义重新申请一个,继续经营这家小店。但在注销营业执照时,却遇到了难事。
公证处称无法办理公证
崔女士介绍说,百货店的营业执照是以父亲的名字办理的,父亲在世时,家人已经将店内商品全部处理掉了。父亲去世后,崔女士和母亲、哥哥一起到工商所注销营业执照,工作人员称按照规定,他们要先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随后,崔女士和家人又赶到公证处,工作人员称现在商店里没有任何商品,他们无法办理遗产公证。崔女士说,父亲生病急需用钱,家人就把商品全部卖了。她把情况向工商所说明后,工作人员还是坚持要他们拿出遗产证明,否则他们不予办理注销。
工商局称注销必须公证
工商分局注册科科长说,崔女士的父亲去世后留下的这家商店,在法律上属于遗产范围,崔女士的母亲、哥哥及她自己都是继承人,工商局不能界定商店资产,也不能界定继承人,所以必须要有公证处的相关公证,他们才能办理注销营业执照,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遗产纠纷”。
难道此事已陷入“死循环”了吗?笔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他们“支招”说,不用公证处公证也可以。崔女士父亲的所有继承人可以开具一份声明,声明内须说明父亲生前已经将商店内所有财物处理完毕,现在一致申请注销营业执照,另外,所有人还须提交身份证明及父亲的死亡证明,前往工商部门办理注销营业执照手续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