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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24家公证处集体更名“改换门庭”之后,全市各公证处成为“平级”机构,业务范围统一,不再有级别差异。
据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介绍,在《公证法》颁布两周年之际,市司法局按照“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规定,完成对全市各公证处的更名工作,新名称中不再含有北京市各行政区划的名称或与之近似的文字,一律以“北京市+字号+公证处”的样式来命名。比如,原先的“北京市第二公证处”更名为“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虽然改换了名字,但是各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没变。”董春江说,此次更名后任一公证处都可全市范围内平等执业。目前全市共有25家公证机构,其中“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已经符合名称规定而未更名,所以此次全市更名的公证处为24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