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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公证处担保不服败诉 融众案进入二审

  “我正在区人民法院跟法官签收材料,除了融众公司,银行、公证处和担保公司都提出了上诉”,融众事件受害业主代表律师朱先生当晚透露。这意味着,融众挪用房款案正式进入二审。

  和之前受害业主们担心的情况一样,融众挪用房款案被告方(银行、公证处、担保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最终结果是否能维持一审判决,“银行、公证处和担保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业主的心,将再次被提到嗓子眼。

  2007年8月7日,融众“吃”下500万客户房款的新闻首度曝光,8月8日,事件继续追踪的过程中,曝出被“吃”的房款更加巨大,高达600余万。与此同时,融众公布了三年还款计划。对这份还款计划受害业主并不接受,被“吃”的房款如何追回,“融众事件”该如何收场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和帮助下,“融众事件”受害的36户老百姓中的26户于8月14日晚授权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向法院提起诉讼。“融众事件”已正式进入了司法程序。9月24日,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融众公司老总和银行、公证处及担保公司被推上了被告席。

  经过一个多月的审理,10月30日,引起广泛关注的融众挪用房款案一审判决公布:一、判决融众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业主购房款;二、被告省建行、担保公司、 公证处,对被告融众公司返还房款不能给付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其中,判决书下发15日内可提出上诉。

  11月13日是15日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所有被告方除了融众公司外,被告省建行、担保公司、公证处均提出了上诉。朱律师介绍,即日起,融众案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具体开庭审判时间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公布,现阶段,他们将抓紧整理材料以备开庭,“是否能维持一审判决结果,这还将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才见分晓”。

  看来,受伤市民要想拿到自己的房钱,还要假以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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