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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是为了什么?为的是有一天婚姻不再继续的时候,双方在财产分割上能够少些麻烦。正是积于这样一个并非寄托着美满的预期,很多人对于婚前财产
公证只停留在“想想”的层面。公证处介绍说,背着另一半来咨询的,远多于带着另一半来公证的。
半遮半掩顾虑多多
“打电话来问的、独自一人来咨询的比较多。”,一位公证人员摇着头说:“别看咨询的挺多,真正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人并不多。今年年初到现在,我个人一共才接待了四五件。来咨询者有很多情绪都是不平静的。”公证人员说:“一次,一个男子打来电话问了很多关于婚前、婚后财产怎么界定的问题。我一一给他解答之后,他就急于来进行婚前财产
公证。但当他得知,这一公证必须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时,他的情绪马上就变了——‘哦,还要我妻子也知道啊……那我再考虑考虑’。”
还没结婚或刚结婚便想到离婚时财产怎么分,这在大多数相爱者眼里是很伤感情的一件事。然而,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离婚率的上升,人们的想法开始变得实际,这样一件伤感情的事也逐渐占据了相爱者一定的思考空间。
做婚前财产公证,对方会不会接受?这个问题成为困扰大多数相爱者的难题。于是,便有了很多人只在心里想想,而并没有实际开口向对方提出的现象。还有的心里想过了,也鼓起勇气向对方提过了,但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于是再也不好意思提起。“再提就要伤感情了。”一位两度向妻子提出进行财产
公证但均遭拒绝的男士说。
因爱丢财值不值得
因为爱自己的妻子,所以即便在婚前想到了财产公证,但最终也没有去做,可谁也没料想到,短短两年的婚姻之后,吴先生和妻子便走上了离婚之路。就是他婚前的一念之差导致他没要求与妻子做婚前财产
公证,这让他在离婚后不得不面临与前妻共同分割自己婚前财产的窘境。这是在律师事务所找到的一个现实案例。
在结婚前,吴先生做生意被别人拖欠了债款。对方与他签订抵债协议,将一套房产抵给了他。虽然这套房产的抵债协议在吴先生结婚前就签订生效了,但房屋的产权却是在结婚登记日期之后才过到吴先生户上。吴先生本想到公证部门做个公证,以证明这套房产是他的婚前财产,但因为怕伤害到妻子的感情,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结果,两年后,吴先生和妻子面临着离婚。妻子要求分割那套房产。吴先生这时才发现,他当初签订的能证明这套房产是他婚前财产的抵债协议被他弄丢了。因为房证上的过户日期是在婚后,他又无法找到更有力的证据证明这套房产是他婚前的财产。因此这套房屋很可能就被判定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吴先生现在非常后悔当初没有要求去做婚前财产
公证。如果他当时提出公证,只要女方认可,这份婚前财产公证就可以作为分割财产的证据。
财产公证房产最多
夫妻婚前财产公证实际可公证的方面有很多。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夫妻的婚前财产公证内容是围绕房子展开的,公证处公证人员说。
在市公证处的存档公证书中,笔者见到了这样一份比较具有典型意义的公证协议书——“甲、乙双方于二OO六年四月×日在×市登记结婚。二OO六年二月,甲方个人出资首付款近2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市×区××小区×号×单元×层×号的房产。为明确产权归属,现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一、上述房产产权归甲方个人所有。剩余贷款由甲方个人负责偿还。二、上述房屋的装修、维修等均由甲方直接负责。三、乙方有使用、居住的权利。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婚前一方购买的住房不希望成为双方共有的财产——要求做类似公证内容者在婚前财产公证情况中屡见不鲜。“因为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并非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就根本用不着去做
公证。”公证人员说:“其实相对于不动产,动产的公证必要性大一些,比如古玩、字画等在结婚后很难说清归属。”
感情财产需要分开
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称,据他所知,婚前财产公证在一些法律工作者眼里是很必要而且很平常的事。前不久就有他认识的一对共同从事法律工作的伉俪专门去进行了婚前财产
公证。公证大概内容是:房是男方婚前财产,车是女房婚前财产,另一方只有使用权;婚后两人各自收入各自花,互不干涉。“后面的一条其实就是对婚后财产使用原则的
公证,这也是夫妻财产公证的一个重要方面。很多夫妻认为,婚前约定好了,婚后财务支配起来也就少了摩擦。”公证人员说。
来自法律工作者的说法称,婚前财产公证在西方已经是很普遍的一件事。在许多国家,夫妻财产制种类较多,一般都采用婚前协议形式加以明确,因此,婚前财产公证在国外很流行。目前在国内,未婚男女青年中赞成并愿意在结婚之前对财产分割等事项“有约在先”的并不少。但是,由于传统观念影响、对婚前
公证的法律和社会意义认识不足等因素制约,婚前财产公证的发展较为缓慢。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婚前财产公证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契约关系,会更多地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 |